厦门钨业就豫鹭矿业钨生产事宜提起仲裁 洛阳钼业回应

财联社| 2026-09-25 13:36:07


  洛阳钼业针对“厦门钨业就豫鹭矿业钨生产事宜提起仲裁”一事发布声明称,2001年,公司与厦门钨业签署有关豫鹭矿业的合资合同,并未对钨开采配额总量控制指标有过明确的约定。公司无义务将豫鹭矿业生产、经营钨产品所需的钨矿开采总量指标纳入公司的管理指标范畴。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就钨矿开采指标配额进行重申并进行更严格的合规监管。实际执行中,豫鹭矿业长期无依据占用公司的钨配额进行生产、销售活动。公司今年主动与厦门钨业沟通,指出有关尾矿供应等相关约定实际已无法履行,希望协商调整合作模式,但厦门钨业始终拒绝。%20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手机版 | 电脑版

© CopyRight 2022 tthmx.com All Right Reserved.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浙ICP备09070488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