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

界面新闻| 2025-12-31 17:41:58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6号同时废止。

  附件: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pdf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手机版 | 电脑版

© CopyRight 2022 tthmx.com All Right Reserved.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浙ICP备09070488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