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投股权投资基金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存在未独立开展投资决策,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情形

深圳商报·读创| 2025-02-19 20:05:40

  深圳市珠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独立开展投资决策和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相关决定显示,深圳市珠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条款,深圳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如对该措施不服,深圳市珠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天眼查APP显示,深圳市珠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天津珠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深圳市珠投成员,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大股东何凌波持股75%,为公司实控人。

  私募排排网显示,该公司管理规模为100亿元以上。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手机版 | 电脑版

© CopyRight 2022 tthmx.com All Right Reserved.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浙ICP备09070488号-8